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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7-18    

    关于开展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开发区、万佛湖管委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要求,决定开展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选舒城县道德模范,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表彰宣传学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群众的生动实践,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以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二、推选标准
    舒城县道德模范推选分为五个类别,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位先进人物只参加一个类别的推选。已获评全国道德模范、安徽省道德模范、六安市道德模范的,不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选步骤
    1、成立评审委员会。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推选活动在县文明委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教育局、县卫键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县残联等单位成立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评委会)。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创建指导中心,负责推选活动日常工作。
    2、全面发动。7月中旬,印发通知,在县主要媒体上发布公告。社会各界、单位、团体及人民群众均可向县评委会推荐人选,县评委会将及时反馈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或乡镇,由各单位、乡镇进行筛选。社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7月31日。(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桃溪路原公安局大院五楼文明创建指导中心,邮编:231300,联系电话:8626400,电子邮箱:scxwmb@126.com)。
    3、遴选候选人。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系统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乡镇、开发区推荐不少于2名,万佛湖管委会、县直单位推荐不少于1名。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参与、踊跃推荐,做好引领带动作用。
    4.广泛征求意见。各地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先在本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公安、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在本地、本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
    5、材料申报。推荐候选人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推荐表(见附件),附上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同时提供证件照一张(红底)、生活照两张,于8月20日前报县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邮箱scxwmb@126.com)。
    6、公示候选人。9月上旬,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县评委会组织评委审议,确定正式候选人。9月中旬,县评委会将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在县广电台和舒城文明网等媒体上宣传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7、审定公布结果。9月下旬,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投票,推出县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县文明委领导审定,公布推选结果,并授予“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把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推选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明确专门工作人员,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将活动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活动有实效。
    2、严格坚持标准。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遴选上报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
    3、强化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浓墨重彩地宣传他们的感人故事。要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宣传和学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把道德模范的精神力量转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促进全社会道德水平不断提升。

    附件:首届舒城县道德模范推选表
    舒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7月18日
    责任编辑:admin
    主办单位:中共舒城县委宣传部 舒城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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